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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依法被撤销、撤回的,以及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由决定机构注销。申请人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

一、申请步骤

1.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提前与聘请学院联系,共同商定注销的相关事宜。

2.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协议,并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

3.学院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报告、注销的证明协议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原件和电子件,电子件发至:nnuwaizhuanke@163.com)。申请报告包括拟注销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的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注销证明协议的时间等,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的材料清单和要求准备材料。

5.学院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准备的材料(原件、电子件、复印件)提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国专家科(电子件发至:nnuwaizhuanke@163.com)。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系统中提交,审查未通过的,告知学院补充材料。

7.省外专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外国人来华工作系统中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学院补充材料,省外专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证明》。

8.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带相关材料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注销手续,材料有: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原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打印件、单位出具的报告、六个月以内的2寸白底照片等,如果办理家属签证注销手续,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的复印件等。

二、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报告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内容包括拟注销工作证外籍教师/外籍博士后的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注销证明协议的时间等,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上传至系统。


3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协议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需双方签字。

申请人自行离职、用人单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补充提交注销情况说明。

4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原件/复印件

1份

卡证


包括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5

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备注:

1.电子版材料请扫描为JPG或者PDF格式,单个扫描文件大小不超过1M,扫描文件分类命名。扫描材料请打包后发送至nnuwaizhuanke@163.com。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注销的,经申请由决定机构出具许可注销证明。


三、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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