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因公出国(境)-应邀赴台办理流程

因公赴台办理手续

(一)请将邀请方提供的申请材料发送至dingtianjing@njnu.edu.cn,由我办做预审。如没有问题,可进行下一步申请。邀请方材料一般包括:邀请函,专业活动计划书和行程表、承诺书或会议说明书、全部受邀者名单、邀请方背景资料介绍。

(二)在线提出出国(境)申请

(1)登录网址http://wsxt-gjc.nnu.edu.cn/,进入因公出国(境)线上申请系统。

(2)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具体要求见因公出国(境)申请使用说明。

(3)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出国境申请将在相关审核环节流转。

(4)审核环节结束,因公出国(境)申请通过校内审核。

备注:系统使用指南请见附件,如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柴工电话:021-60296760转8004,邮件10290311262@qq.com。

(三)提交相关材料

(1)请将以下邀请方材料发送至dingtianjing@njnu.edu.cn

1. 邀请函及翻译件

2. 专业活动计划书

3. 行程表;

4. 全部受邀者名单、会议声明书或承诺书(会议)

5. 邀请方背景资料

6. 入台证。

(2)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在组织部网站下载:http://zzb.njnu.edu.cn/xzzx.htm,打印四份,其中一份需所在学院或部门党委书记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党委章)。

(3)校内流程结束,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江苏省台办。

(四)省台办下达批件

赴台申请通过审批,省台办下达批件。请至国交处(厚生楼228室)进行赴台行前教育,领取批件,自行办理赴台通行证及签注。

(五)审批外汇

如费用由学校相关经费支出,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需办理审批外汇的手续。自2015年5月1日起,由省财政厅授权我校对本单位的用汇申请进行审批、办理用汇核销手续。具体要求请见财务处相关规定,http://cwc.njnu.edu.cn/info/1013/1370.htm

办理流程:

(1)在国交处网站下载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预算申报表”,按省财政厅制定的国别标准填写(具体标准见财务处用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的附件10)。

(2)到国交处审核,领导签字、盖章。

(3)备齐下列材料,前往财务处(随园、仙林校区皆可)批汇。

注:批汇后,需到中行江苏省分行购汇(地址:中山南路148号1楼营业大厅)。

(六)归后手续及总结

回国(境)后30天内请在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上进行回国(境)登记。将纸质版报告送至国交处(厚生楼228室)并完成其他手续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8600

邮箱:dingtianjing@njnu.edu.cn

地址:仙林校区厚生楼2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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