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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

根据《2026-2027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通知,我校制定了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项目招生申请办法,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学科背景、专业能力及未来发展潜力的国际学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招生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学习期限:本科生为4年,硕士研究生为3年,博士研究生为4年。(若申请汉语补习,则汉语学习期限为1年)。

3.授课语言:中文。

4.可申请专业

专业

学历层次

授课语言

教育学

本科/硕士/博士

中文

学前教育

本科

中文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中文

工商管理

本科

中文

旅游管理

本科/硕士

中文








二、奖学金内容

1.覆盖学费,提供校内住宿;

2.生活费补助:本科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3.综合医疗保险:800元/学年,奖学金生在校期间需按要求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资格

1.非中国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公民,身心健康,对华友好,品行端正;

2.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语言能力要求:

申请本科要求达到HSK4级(210分以上),申请硕士要求HSK 5级(180分以上),申请博士要求HSK 6级(180分以上)

注:未达到上述汉语水平要求,但有一定汉语基础的申请者(至少通过HSK3级),可先申请汉语补习1年,达到我校专业入学的汉语水平要求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注:HSK成绩自考试日期起2年内有效。

四、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请上传有效期至2027年3月1日以后的护照)。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如果成功录取,开学报到注册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无法提供,将会取消录取)。

3.学习成绩单。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需提供完整的高中各学期学习成绩单、国际认证的标准化考试/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如SAT/ACT/A-Level/AP/IB等);申请攻读研究生的学生需提供本科以来的成绩单(需提供经中文或英文公证的证明);

4.语言能力证明:HSK成绩单。

5.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书写的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内容应重点包含申请人的来华学习意愿、对中国和中方院校的了解,以及个人上一学历院校的背景及自己的学科背景、研究方向和预计研究成果等。

6.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以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表格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导师接收函(硕士和博士申请者),需有导师手写签名。

10.若有科研成果,请上传至科研成果部分。

11.未满18周岁(截至2026年9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的担保书;

12.在华学生应提交在华居留许可页复印件和当前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成绩证明;

13.个人经济能力证明或经济担保证明(至少50000元)。如由他人提供经济担保,请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经济担保书》并提交相应材料(请到资料下载部分下载相应附件)。

注:以上材料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我校的资格。

五、申请流程

1.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登录我校国际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njnu.17gz.org/,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2.初审结果及预录取材料将通过系统站内信或邮件等方式发送。

3.收到学校正式预录取通知的申请者,请务必在2026年5月30日之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奖学金申请材料。(南京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319,留学项目种类:B类)。

六、注意事项

1.最终录取结果将于2026年7月或8月公布,请耐心等待。

2.所有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例如:护照、学历证书、成绩单、导师接收等)须清晰、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申请者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3.请注意系统在线申请截止时间。最终录取结果需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我校将通过邮件发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给最终被授予奖学金的申请者,请务必准确填写邮箱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未及时回复信息错过重要通知,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4.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我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励金)的资助。

5.学校将在6月2日前审查申请材料并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国留学基金委进行最终审核。7月或8月,学校将给被录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6.成功录取者将于2026年9月初开始在南京师范大学学习,具体报到日期请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7.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授课语言及学习期限。

8.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有关奖学金申请事宜,请直接与我校联系。

七、联系方式

电 话:86-(0)25-83598362

邮 箱:studyinnnu@njnu.edu.cn

学校网站:http://gjc.njnu.edu.cn/(中文网站);

https://en.njnu.edu.cn/admissions(英文网站)

在线申请系统:https://njnu.17gz.org/

地 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厚生楼230办公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邮 编: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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