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相应类别表格,完成本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和盖章手续,将纸质表格交至交流合作科(仙林校区厚生楼224办公室),同时将word电子版表格发至sunqian@njnu.edu.cn。
注:
1. 如申请人为学生,请下载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候选人推荐意见表(学生版)》。申请同一项目涉及同本专业选拔排名的,需由所在院系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院系推荐函》。
2. 申请人为教师,请下载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候选人推荐意见表(教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