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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事务

(一)入境签证

请凭有效普通护照、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JW202 表或 DQ 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如果需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X1或X2签证。

(二)首次办理居留许可

持X1签证入境的留学生,必须在入境之日起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初次申请居留许可时须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1. 有效普通护照

2. 《录取通知书》

3. 《签证申请表》(JW201表,JW202表或DQ表)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5.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6. 1张2寸证件照片(护照照片大小)

7.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签证函

8. 办理居留许可费用(以出入境管理局规定为准,一般为400~800元)

(三)居留许可延期

1. 本人护照

2.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签证函

3.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 护照照片1张

(四)需通过我的南京APP进行签证办理预约,预约流程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IKCBAW3ceG6fVD6ALFaaDA)。南京市共有5个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点,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受理点办理。

(五)校外实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规定,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参加实习的,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如国际学生培养方案中有实习要求,请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实习加注。

实习加注办理所需材料:

1. 《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需由学院签字并盖章)

2. 《国际学生校外实习情况证明》(需由实习单位盖章)

3.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登记证明

4. 实习协议

5. 本人护照,居留许可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六)护照遗失或补办

如发现并确认遗失护照,必须马上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1、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登记(白下路175号)。

2、出入境管理支队经调查核实后,出具《护照报失证明》,由失主向本国驻华使领馆领取新护照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等手续。

★以上仅供参考,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办理以中国法律及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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